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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资质审核流程进行调整的通知


        2016年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即将进入投标文件审核阶段,因本次招标为本地区第一次委托给第三方代理机构(即湖北群卫医药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)经办,为响应国家有关行政许可、管办分离的政策,经各方协调,本着简政放权、简化手续、加强监管的原则,减少投标资料分拆转运的复杂过程,对原招标文件中有关资质审核的流程作出如下调整:

       1、药监部门不直接参与资质审核,招标机构聘请第三方专业医用耗材信息审核人员,由药监部门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之后,在药监部门的技术指导下进行投标资料的审核工作。审核时间段为原招标工作日程安排中的“药监局审核投标文件”的时间段,即2016年6月20日至6月30日(视审核资料的数量可能会延期,如有延期将在招标网站发布公告)。药监部门对招标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。

       2、孝感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(简称招标办)对经办机构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。复核时间段为原招标工作日程安排中的“经办机构核对网上信息”时间段,即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5日。

       3、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第1.5.7条中规定的由药监部门进行资质审查,第一章第1.5.9中规定的招标经办机构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复核,此两项内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予以废止。